廣東省廣州市紀委監(jiān)委26日對外通報,今年以來,廣州市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開展黨員干部涉農村土地違紀違法問題專項整治,目前已立案查處土地領域違紀違法問題151件,其中立案查處涉農村土地違紀違法問題21件,紀律處分21人。廣州市紀委監(jiān)委還通報了近期查處的四起黨員干部侵占農村土地違紀違法典型問題。
據(jù)通報,2005年至2015年,南沙區(qū)南沙街道原四級調研員黎天成違規(guī)購買板頭村集體宅基地,違法建成87套房屋用于出租,拒絕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手續(xù),拒不繳納出租屋綜合稅,西寧廢氣治理,累計欠繳綜合稅11萬多元。2020年1月,黎天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
從化區(qū)溫泉鎮(zhèn)衛(wèi)東村原黨支部書記高錦波為其家屬違法用地和建設提供幫助。2009年至2013年,高錦波兒子高某某未辦理相關報建手續(xù),在其個人承包的水田和承租的土地上改建和擴建樓房100平方米、瓦房300平方米、鐵棚550平方米,構成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期間,高錦波不正確履行職責,甚至為其兒子違法行為提供幫助。2020年2月,高錦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認為,耕地保護事關國家糧食安全、生態(tài)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黨員干部違規(guī)占用農村土地和違法建設,是與民爭利的典型行為,是損害農民利益和國家利益的典型行為,必須堅決整治,嚴肅查處。(記者毛一竹)